IM体育官网7月7日,本报从信用中国获悉,由于违反建设工程秩序,近日,广州建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被罚款7.384836万元。
本报注意到,广州市黄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24年5月11日对广州建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涉嫌转包行为案立案调查。
经调查,天鹿湖森林公园主入口及广场景观提升工程,建设单位为区建管中心,施工单位为广州建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建园林),监理单位为广州龙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合同价款12308060.31元。广建园林于2021年3月5日中标本项目,于2021年4月28日向区规自局办理林业工程开工报告备案表,于2022年5月7日竣工。广建园林项目部主要成员有项目经理王某柱、项目副经理李某和杨某元,技术负责人唐某洲、专职安全员赵某文、质量负责人陈某、施工负责人欧某毅、资料员黎某芬等人。
经初步调查,一是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的通知(建质〔2011〕111号),项目负责人每月带班生产时间不得少于本月施工时间的80%,但该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人员反映项目经理王某柱实际未驻场管理,王某柱本人亦承认未驻场管理、施工日志存在事后补签情况,存在派驻的项目负责人未对该工程的施工活动进行组织管理的情形;二是项目在施工过程中未办理过人员变更手续,但项目管理机构主要成员王某柱、唐某洲、赵某文、陈某、欧某毅、黎某芬等人实际未驻场管理,现场实际驻场管理的主要管理人员为许某明、刘某玉、杨某元,且与广建园林均没有建立社会养老保险关系;三是施工期间共召开39次监理周例会IM体育App,根据周例会纪要签到情况显示,王某柱仅在开工前两周及完工时最后一周有参加例会,共参加周例会3次,李某共参加周例会3次,唐某洲、欧某毅、陈某、赵某文、黎某芬均未见参加周例会。
本报注意到,综合以上信息,广州市黄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认定广建园林存在派驻的项目负责人未对该工程的施工活动进行组织管理、实际派驻现场的管理人员未建立社保关系的情形,应当认定为转包。以上事实有审计移送处理书、项目经理任命书、施工组织设计及投标文件、协助调查通知书及回复、广东省社会保险个人缴费证明、监理例会纪要、询问笔录、审计谈话记录等证据证实。
本报发现,广建园林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施工单位不得转包或者违法分包工程。”的规定。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广州市黄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广建园林罚款人民币柒万叁仟捌佰肆拾捌圆叁角陆分(¥73848.36)。
本报还注意到,该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为穗埔建建罚决﹝2024﹞7号,违法行为类型为“违反建设工程秩序”,处罚机关为广州市黄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处罚决定日期为2024-06-26。
本报通过天眼查了解到,广州建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09月15日,为广州市建筑集团旗下企业,注册地位于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10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65H,法定代表人为张斌,是一家以从事土木工程建筑业为主的企业。(文中国基建报 张芸)